8月6日上午,,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
● 第一根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的24%,● 第二条线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24%-36%期间划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 司法保护区:年利率在24%以内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自然债务区: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 无效区: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则不受法律保护。
《规定》还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新的司法解释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这给争议颇多的民间借贷市场新的规范和司法依据,而对于百姓日常生活而言,亲戚朋友之间金钱借贷在所难免,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简短的借条更为常见,所以在写借条的时候,如何根据新的司法规定,绕开雷区?借条[1]为购买房屋[2],今收到[3]韩梅梅[4](身份证号:234567XXXXXXXX0808)[5]以现金[6]出借的¥20000.00(人民币贰万元整)[7],借期陆个月[8],月利率7‰(仟分之柒)[9],贰零壹伍年捌月壹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10]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11]借款人:李雷[12](身份证号:765432XXXXXXXX1817)贰零壹伍年贰月壹日[13]
【注意事项】
[1] 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为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为了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另外,由于发生过恶意借款人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案例,因此书写借条时由出借人提供黑色签字笔更为妥当;借条由借款人全文手写较为妥当。[2]“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另外,书写借条正文时应注意左右尽量靠近纸张边缘,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条持有人添加内容。[3] 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主张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仍极为常见,为进一步避免此种诉讼风险,本范本采取了“今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种较不常见的表述,以更加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4] 此处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5] 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发生争议。[6] “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现金而系银行转账,则应将此处的“现金”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嗣后发生诉讼时就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发生争议。[7] 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汉字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8] 借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9] 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前。同时,应注意截至目前(民间借贷新司解未公布前),。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不规范的“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一般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百分比/月千分比”予以表述。[10] 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此种表述亦能敦促借款人尽快还款;[11] “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理由同前。[12] 在法律术语中,借款人仅指借入款项的人。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并与身份证记载姓名一致且附身份证号,同时最好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如一旦发生诉讼,在借条是否是借款人书写发生争议时,因字迹鉴定的费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张借条上的字迹都具备可鉴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多一重保护。如条件允许,借条最好书写在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上方。[13] 该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另外借条书写中如有涂改,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但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清洁无涂改的借条则更为妥当(借款人此时应特别注意作废借条是否已经彻底撕毁)。如条件允许,借款人应要求将借条原件复印一份留存,并要求出借人在复印件上手写“以上复印件内容与借条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以防保存借条原件的出借人涂改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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